Data Policy Notice

  1. 本公告刊載YYTOPUP.COM「本網站」,有關資料當事人(見以下定義)的資料政策。
  2. 「資料當事人」一詞,不論於本公告何處提及,包括以下為個人的類別:
    1. 本網站提供的相關服務或產品的申請人或客戶、被授權人及其他用戶;及
    2. 任何公司申請人及資料當事人/用戶的董事、股東、高級職員及經理。
  3. 「資料當事人」不包括任何法人團體。本公告的內容適用於所有資料當事人,並構成其與本網站不時訂立或可能訂立的任何合約的一部分。若本通告與有關合約存在任何分歧或差異,就有關保護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而言概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並不限制資料當事人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條例」)下之權利。
  4. 資料當事人在開立或更新或終止賬戶、提供或更新或終止相關服務或產品時,需要不時向本網站提供有關的個人資料。
  5. 若未能向本網站提供有關個人資料,可能會導致本網站無法開立或更新或終止賬戶;或提供或更新或終止相關服務或產品。
  6. 本網站會不時從各方收集或接收有關資料當事人的資料。該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在資料當事人與本網站正常業務往來期間,例如,當資料當事人進行或操作本網站提供的相關服務或產品或在一般情況下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與本網站溝通時。
  7. 資料當事人之資料可能會用作以下用途:
    1. 評估資料當事人作為相關服務或產品的實際客戶或準申請人的合適性,及/或處理及/或批核其申請、變更、延續、更換、取消、復效及索償;
    2. 便利提供予資料當事人的服務之日常運作;
    3. 在適當時作背景檢查(包括但不限於在申請時及定期或特定審查(通常每年進行一至多次)時)及進行核對程序(如條例所定義的);
    4. 編制及維持本網站的評分模型;
    5. 確保資料當事人維持可靠信用;
    6. 研發、客戶概況彙編及分類及/或設計供資料當事人使用的金融及相關服務和產品;
    7. 為推廣服務、產品及其他標的(詳見本公告第9段);
    8. 確定本公司對資料當事人或資料當事人對本網站的負債款額;
    9. 強制執行資料當事人應向本網站履行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向資料當事人追討欠款;
    10. 為符合根據下述適用於或期望本網站或其任何分支辦事處或授權代理商遵從的有關披露及使用資料之責任、規定或安排:
      1.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之已存在、現有或將來對其具約束力或適用於其的任何法律;
      2.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之已存在、現有或將來並由任何法定、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構,或由金融服務提供者之自律監管或行業的團體或組織所發出或提供之任何指引或指導;
      3. 本網站或其任何分支辦公室或授權代理商因其金融、商業、營業或其他利益或活動處於或關連於相關本地或海外的法定、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構或金融服務提供者之自律監管或行業團體或組織之司法管轄區而須承擔或獲施加與本地或海外之法定、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構或金融服務提供者之自律監管或行業團體或組織之間的現有或將來之任何合約承諾或其他承諾。
    11. 為符合根據本網站就遵從洗錢、恐怖份子資金籌集或其他非法活動之制裁或防止或偵測而作出資料及信息分享及/或任何其他使用資料及信息的任何責任、規定、政策、程序、措施或安排;
    12. 作為維持資料當事人的記錄或其他記錄,不論資料當事人與本網站是否存在任何關係,以作現在或將來參考用;及
    13. 與上述的用途有聯繫、有附帶性或有關的用途。
  8. 本網站會對其持有的資料當事人資料保密,但本網站可能會把該等資料提供及披露(如條例所定義的)給下述各方作先前一段列出的用途:
    1. 任何代理人、承包人、或向本公司提供行政、電訊、電腦、付款或結算或其他與本網站業務運作有關的服務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不論其所在地;
    2. 任何對本網站有保密責任並已承諾作出保密有關資料的其他人士;
    3. 本網站在根據具約束力或適用的法例規定下之責任或其他原因而必須向該人作出披露,或按照及為實施由任何法定、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構或金融服務提供者之自律監管或行業團體或組織所提供或發出的指引或指導需預期向該人作出披露,或根據與本地或海外之法定、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構或金融服務提供者之自律監管或行業團體或組織之間的任何合約承諾或其他承諾而向該人作出任何披露之任何人士,該等人士可能處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及可能是已存在、現有或將來出現的任何人士;
    4. 本網站之任何成員;
    5. 第三方獎賞、年資獎勵、聯名合作及優惠計劃供應商;
    6. 本網站之聯名合作夥伴(有關服務和產品的申請表上會提供聯名合作夥伴的名稱(視屬何情況而定));
    7. 就上述第8(a)段而獲本網站任用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代寄郵件公司、電訊公司、電話促銷及直銷代理人、電話服務中心、數據處理公司及資訊科技公司),不論其所在地。

本網站可能為上述第7段所列之目的不時將資料當事人的資料轉移往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外的地區。

  1. 使用資料作直接促銷
    本網站擬使用資料當事人的資料作直接促銷及本網站須為此目的取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包括資料當事人不反對之表示)。因此,請注意以下:
    1. 本網站持有資料當事人的姓名、聯絡詳情、產品及服務信息、交易模式及行徑、財務背景及統計資料可不時被本網站用於直接促銷;
    2. 以下服務類別可作推廣:
      1. 財務及相關服務和產品;
      2. 獎賞、年資獎勵或優惠計劃及相關服務和產品;及
      3. 本網站的聯名合作夥伴提供之服務和產品(有關服務和產品的申請表上會提供聯名合作夥伴的名稱(視屬何情況而定)) 。
    3. 除本網站推廣上述服務、產品及標的外,本網站同時擬提供列明於上述第9(a)段之資料至上述第9(b)段的所有或其中任何人士,該等人士藉以用於推廣上述服務、產品及標的,並本網站須為此目的取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其中包括資料當事人不反對之表示);

若資料當事人不願意本網站使用或提供其資料予其他人士,藉以用於以上所述之直接促銷,資料當事人可通知本網站以行使其不同意此安排的權利。

  1. 根據條例中的條款,任何資料當事人有權:
    1. 查核本網站是否持有他的資料及查閱該等資料;
    2. 要求本網站改正任何有關他的不準確的資料;及
    3. 查明本網站對於資料的政策和獲告知本網站持有的個人資料種類。
  2. 根據條例之條款,本網站有權就處理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3. 關於查閱或改正資料,或索取關於資料政策或所持有的資料種類的要求,請向以下人士提出:
資料保障主任
電郵: [email protected]